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期评选一次,评出上一学期的教学优秀奖。
二、评奖范围
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专任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包括组织艺术与社会实践、实验教学和指导毕业论文(设计)),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三)评选学期的工作量要不少于120课时。
(四)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效果的网上评价得分需达
到优;所在教学学院对其课堂教学的评价得分也需达到优。
(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有突出成绩的教师优先。
四、凡在本学期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期教学优秀奖申报资格
(一)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的。
(二)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三)没有按规定办理调、停、代课手续的。
五、评选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各教学学院本学期任课教师总数,按10%的比例确定各教学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额。
(二)各教学学院根据学生网上评教和本学院的课堂评价结果,提出推荐名单,并由推荐者填写《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定表》,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组织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各教学学院的候选人进行逐一听课、打分。
(四)根据《晋中学院教学优秀奖计算办法》,对候选人进行排名。按照一等奖10%,二等奖20%,三等奖70%的比例,确定获奖者最终获奖等次。
(五)确定获奖人名单后,将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获奖者持有异议,可在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意见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待复审后公布正式结果。
(六)经公示后的教学优秀奖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
六、奖励和职责
(一)奖励额度及办法
1.获奖比例为全校本学期任课教师的5%-10%。对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2.获奖教师在评选精品课程及晋升职称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3.《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评定表》作为重要资料,存入教师业务档案。
(二)获奖教师职责
每学期初,教务处将上学期获得一等奖和二等奖教师的课表公布于教务处网站,便于全校教师听课、学习。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