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鼓励和表彰在本科教学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师,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时间
每学期评选一次,评出上一学期的教学优秀奖。
二、奖励额度
学校每学期评选一次,获奖比例为全校本学期任课教师的5%-10%。一等奖奖励2000元,二等奖奖励1000元,三等奖奖励500元。
三、评奖范围
(一)在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一年以上的在职教师(不包括外聘教师)。
(二)具体组织评奖工作的代课教师不参加评优。
四、评选条件
(一)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师德高尚;事业心强,富有创新协作精神;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包括组织艺术与社会实践、实验教学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出色完成各教学环节的工作。
(三)近一学年内完成额定的教学工作量240标准学时,兼职教师也按此标准执行。
(四)教学效果好,学生对其课堂教学效果的网上评价得分需达
到优。
(五)积极开展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在教研和教改上有突出成绩的教师优先。
(六)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教学事故;
五、凡在本学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该学期教学优秀奖申报资格:
(一)教学纪律松懈,在教学检查中有无故迟到、早退、旷课记录的。
(二)没有按规定办理调、停、代课手续的。
(三)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统筹安排的。
六、评选程序
(一)教务处根据学生网上评教结果,确定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单。
(二)各教学学院根据教务处提出的课堂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额,择优推荐本学院任课教师总数的10%。确定推荐名单后,由推荐者填写《晋中学院课堂教学优秀奖申报表》,交教务处。
(三)教务处会同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
(四)确定获奖人名单后,将在学校内公示一周,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获奖人持有异议,可在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意见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待复审后公布正式结果。
(五)经公示后的教学优秀奖评审结果报学校批准。
七、后续工作
(一)为进一步发挥获奖教师的示范作用,学校将适时组织获奖教师举办教学观摩。教师在评选教学名师、精品课程及晋升职称方面予以优
(二)连续两次获奖的先考虑。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