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校党字[2006]44号《关于印发〈晋中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借鉴兄弟本科院校经验,在兼顾公平原则指导下,教务处拟针对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作一些调整。为了切实搞好本学期的工作量核算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安排通知如下:
一、以学年为单位计算教学工作量
考虑到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有的教师两个学期的课时安排严重不均衡,在实行《晋中学院院内津贴分配办法(试行)》后,如仍沿用以往以学期为单位计算教学工作量的办法,可能会损害部分教师的利益。为此,我们拟以学年为单位核算教学工作量,以均衡两学期课时,从而确定应完成工作量和超工作量。对教师教学质量考核结果也要采取学年平均数的办法计算,在“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指导下,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教师的利益。
二、如实填报原始课时
各教学学院务于1月15日前将本学院《教师工作情况登记表》及《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工作量汇总表》经教学学院院长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具体填报方法按照《关于填报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说明》(附)执行。对表内所列各系数名称或增或减、系数项本身的调高调低,由学校研究后决定。
三、组织好教学质量考核工作
各学院仍按原办法组织学生填写《晋中学院教学质量评价表(学生用)》,并于1月15日前将考核结果《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质量考核优秀名单》交回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附:《关于填报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工作量的说明》
教 务 处
二〇〇七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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